天津塘沽哪家海鲜饭店好秦记餐饮有故事的海鲜饭店
天津秦记餐饮是天津一家规范化、科学化餐饮企业。主营北塘海鲜,本地家常菜。无论商务宴请、大型宴会 、休闲、朋友、家庭聚餐还是会议都是您的理想选地;以健康美味的菜品.
海鲜虽美,可不要贪嘴喔
金秋十月,鱼肥蟹美,又到生猛海鲜上市时。有钱没钱,都得弄点海鲜来吃吃。毕竟,国庆节就七天假,一家老小能坐在一起,悠闲的吃着海鲜享受下生活的机会也不多。
可是,当你在挑选海鲜时,可要当心了。因为,看似生猛的海鲜,说不准是加了什么料的。
“十一”国庆节期间,黄小明本着“心中有海,哪儿都是马尔代夫”的精神,回单位加班,就遇上一个向海产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止物的事件。
事件 王小二(化名)系区内某水产品市场的商户,主要从事鲜活海鲜销售。
今年的4月15日,区食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王小二档口内销售的花甲等贝壳类海产品进行了抽检,结果检出存在国家明令禁止在水产品中使用的物质。
区食品监督管理局将这一抽检结果告知王小二,王小二辩解其并未向花甲等贝壳类海产品中添加禁用物,于是,区食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其整改。
整改期间,王小二继续从原来批发花甲等贝壳类海产品的海鲜码头批发花甲等贝壳类海产品销售,并从批发处得知添加禁用物主要是为保证其活性和生猛度。
6月20日,区食品监督管理局再次对王小二档口内的花甲等贝壳类海产品进行抽检,结果仍然检出禁用物,遂以王小二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刑法》第144条规定: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违反我国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王小二虽未向销售的花甲等贝壳类海产品中添加禁用物,但其明知批发商销售的花甲等贝壳类海产品中添加有禁用物,仍购进销售,其已与批发商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同犯罪,依法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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