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平
日前,市审批办为落实窗口服务单位要“倾注感情办、尽心竭力办、痛痛快快办”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天津市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中心预约审批服务办法(试行)》,要求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海河英才”落户联审窗口周六日不休息,区行政审批综合受理窗口和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周六日专人值守,为企业群众提供预约审批、全天候服务。
据介绍,凡进驻市和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在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的办理事项,申请人均可采取电话、互联网等方式提出预约审批申请(可预约办理的事项见“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网址:http://xzsp.tj.gov/),行政机关将在非工作时间内办理预约审批,实现全天候服务。预约审批电话可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查询。
预约办理方式有两种:(一)电话申请。申请人拨打24小时预约电话,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预约申请。在工作时间电话申请的,行政机关综合窗口直接对预约时间进行确认,并履行一次性告知和提前辅导的义务。在非工作时间预约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理的,可以拨打部门审批处长(首席代表)电话提出预约申请(见附件1)。非工作时间预约到各区和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可以拨打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和“海河英才”落户联审窗口电话提出预约申请(见附件2、3)。申请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在约定时间前往行政机关审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二)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网址http://xzsp.tj.gov/),进行预约申请。同时,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实行中午值班接待制度。
行政机关综合窗口接到预约审批申请后,与申请人约定服务时间,在预约时间依法为申请人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向预约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其他预约参考电话或网址。预约人应遵守预约信用,超过预约时间1小时未到审批窗口的,视为申请人主动放弃预约审批服务。如仍需预约审批服务的,应再次进行预约申请。对预约审批服务不满意的,预约人可拨打市便民专线服务反映。
天津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平安天津发布了
优化办事流程和全市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及电话
5月16日,本市出台了《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更好地方便群众,市公安局已通过多种渠道发布相关政策、办理流程。申办群众可按照要求填写落户审批表,并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全市各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审窗口现场办理。
推出以下几项服务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开通线下通道,可在全市20个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直接受理;落户北方人才的可以在各区联审窗口办理。
(二)在各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增派警力和工作人员,加开联审窗口,最大限度提供便利。
(三)采取“5+2”的工作模式,即周六、日正常受理办理业务。
公安机关温馨提示
(一)按照市人力社保局要求,对无工作、无名下住房,拟落户北方人才集体户的人员,需本人在北方人才(地址: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个人人事档案存档手续后,再到各区行政许可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
(二)办理引进人才准迁手续,需本人持相关材料到联审窗口办理,公安机关办理落户不收取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包括:1、学历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2、资格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3、技能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在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4、创业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5、急需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所在区人才办出具的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除上述材料,引进人才人员还应提供相应材料: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落户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市、区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无需提供人才集体户相关材料,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三)不要相信各类中介的不实宣传,防止受骗上当、蒙受损失。广大群众办理业务地址及政策咨询电话具体见下表。
现场办理
天津市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及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来源:平安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