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丽区司法考试培训哪家好方圆众合司考培训机构
众合教育的愿景:为促进法学教育职业化,通过提供专业化教育培训,在法律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搭建一条坚实的桥梁,为促进法学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尽到自己的努力。
一份合理的学习计划规划每一天(详情戳下图↓↓↓)要准备对应民刑教材如果看教材还有不太懂的地方,需要每天配合免费视频来学习,一天一个脚印走稳了依据学习进度做习题,遇到不会、不懂就去答疑区,我们可爱的专辅团队老师一直在等你
轻松搞定2017司考大纲,有这篇文章就够了!每年的5月中下旬, 司考大纲就成为所有考生的期待。 众所周知, 司考大纲相当于考生前行的灯塔, 尤其是2017年末代司考的大纲, 到底有哪些变化? 最近这几天, 我们以详细的大纲变化解读干货以及众合名师的直播分析, 以便大家轻松备考。
连续三日的众合名师大纲解读直播, 李建伟、陈龙、陈璐琼、邱振启、李年清、方涛 六大名师掀起2017司考大纲直播热浪, 总共高达850多万的直播观看总量! ps: 错过直播的同学可进入众合教育司考直播主页观看回放=.= 直播时大家都非常认真的听并提出相应问题, 老师们便耐心的对每个问题各个击破; 我们的老师们为了这次的直播,能让线上的同学们第1时间了解到大纲的变化并能轻松的做出良好的备考反应,大都匆忙的从各地学校、课上赶过来,也没有在意自己的外表形象,风尘仆仆的在直播间为大家带来大纲干货,解答同学们的疑问,并对未来几个月的备考给到专业的复习建议。 每次老师们直播结束时, 大家都会不约而同的打出: 老师辛苦了!其实老师们不需要大家说谢谢, 也无需言辛苦。 2017末代司考你能高分通过, 便是对他们最好的报答。
下面我们的辅导老师们还为大家整理了 2017司考大纲4问4答 说不定你想知道的答v案 就在下面~一、如何读懂大纲才能精准get到考点?一v定要仔细看清楚大纲前面的说明,另外要重点关注新旧大纲的对比。二、大纲说明中的“计算机答题”是什么意思?1、计算机答题并不是在全国都进行推广,目前只是在试点实行,试点在江浙一带。
2、江浙的小伙伴也不用担心,并非江浙的全部考场都采取计算机答题,如果不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的同学也可以选择没有采取计算机答题的考点。
3、计算机答题目前只针对客观题部分,不涉及主观题。
4、众合也在努力的接洽,正确能够让学员们体验到计算机答题的模拟考试。三、理论法学的变化
理论法学共包括5个部分,一一说明:1、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次大纲增加了“四个全面”这个考点,“四个全面”的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部分有可能会在卷四的答题中出现哦!
2、法理学:本次大纲增加了现代化的标志这一考点,此考点出选择题的可能性更大。
3、法制史部分没有变化
4、宪法:新增了特别行政区公职人员就职宣誓这一考点,考察分数在2分左右
5、司法制度:今年对司法制度这一部分的考察有望突破20分。想轻松学,记住三句话:第1,法官是圣人;第二,检察官能担当;第三,律师是坏人。四、刑诉应着重关注哪些考点?
1、审判为中心,具体内容可以关注陈龙老师微博,第二条微博有详细的解读。
2、电子数据的提取,关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另外特别强调民法增删考点
民法增删考点内容(内含八大核心考点)
总述物权法、担v保法、债法总则、合同法、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继承法内容没有变化,民法的变化主要在民法总则方面,因民法总则的公布,相对于民法通则的内容,就是民法主要变更内容,另外还有婚姻法内容有两点变化(即一方伪造夫妻债务、一方违法犯罪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民法平均91分,大纲新增考点16个,修订考点21个。 民法新增的法律内容包括:《民法总则》、《融v资租赁合同适用解释》、《民间借贷适用解释》。考点增删的主要内容(一共以下13条内容。)
基本原则:增加公序良俗原则和绿色原则。
民事权利的形式:增加平等保护、权利义务一致和禁止权利滥用。
民事责任:增加“好人条款”——紧急救助造成损害不予赔偿;对英烈名誉侵犯须承担民事责任。
增加胎儿利益保护内容:在赠与和继承方面,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
增加意定监护制度。
宣告死亡制度,认定意外事故发生之日为死亡之日。
删除个人合伙制度。
法人分类:变更为营利、非营利和特别法人分类。
删除法人联营内容。
将民法通则中的民事行为概念变更为民事法律行为概念。
删除共同法律行为,增加决议行为内容。
增加代理权滥用制度: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
变更普通诉讼时效时间,增加除斥期间规定。分述:八大核心考点解读
考点一:胎儿利益保护:对胎儿利益保护,原先只有《继承法》有相关规定,现在在《民法总则》16条中规定:继承和赠与下,胎儿视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考点二:监护人资格撤销: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增加在其中增加公益诉讼制度。
考点三:法人的分类:将法人的分类重新分类为营利、非营利和特别法人分类,在非营利法人中增加捐助法人,相当于西方国家的财团法人概念,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定性为特别法人。营利、非营利法人应当包含决策、执行和监管机构。明确在民法中规定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考点四:民事法律行为:1、不再包含“合法性要求”;2、立法用语发生重大变化;3、分类:单方、多方和决议法律行为。
考点五:意思表示:形式上包含明示和默示方式,默示意思表示由法律明确规定或者依据交易习惯,不能单方规定默示的效力。
考点六: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增加了第三人胁迫和欺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撤销;重大误解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情况下,撤销期为3个月;胁迫情况下,为胁迫行为终止后五年内撤销,没有撤销即权利消灭。
考点七:无效民事行为:明确规定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考点八: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1、变更普通诉讼时效由二年改为三年;2、除斥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2、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条款,性侵害损害赔偿请求诉讼时效起诉期限自年满18岁之日起。
2017司考大纲轻松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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