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申请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调解仲裁法,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如下:首先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七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发给《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决定立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则发给申诉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申诉人需在案件受理后5日内向劳动仲裁委预交仲裁费,案件庭审过程有调查阶段、辩论阶段、调解阶段、裁决阶段等几个程序。
二、劳动仲裁归哪个部门管
劳动仲裁部门归劳动局管,劳动局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职责是;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故意;指导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4.做好本辖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5.负责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劳动仲裁申请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