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为全程监控农产品质量,特别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反馈和农产品召回体系建设,本市正在加紧制定无公害农产品外包装的标识方法,其中规定:无公害农产品的外包装除标注现有的无公害标识外,还要详细标注:农产品产地、生产者联系电话、产品等级等项。
据了解,农产品质量追溯一直是一个难题。以前,因为没有标注产地、生产者的联系电话,市民买到有问题的农产品后往往找不到生产者,也给工商等部门的监管与执法带来了困难。为此,本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正会同市农业检测有关部门加紧制定无公害农产品外包装统一标志,以便规范农产品市场流通秩序。据了解,以后凡是在市场上销售的无公害农产品,除内在质量要合格外,外包装箱上要按照有关标准,详细标注其生产的农产品的产地、等级、联系电话和其他有关信息。消费者一旦购买了有问题的农产品,就可以根据其标注的产地、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进行质量追踪投诉。
信息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