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23日讯 2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津保监罚〔201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泰康养老天分)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泰康养老天分存在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承保已注销企业团体保险、通过虚列差旅费及燃油费的方式报销部分员工交通补贴和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等四项违法行为。违反了《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天津保监局决定对泰康养老天分处罚款合计29万元。
同时,上述违法行为的5名相关责任人,时任分公司总经理王文军被警告并处罚款8.5万元,时任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崔慧艳被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时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丰树仁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时任分公司业务人员张春雷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时任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靳辉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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