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保险工作会议规定,市社会保险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以及城乡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已经确立。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管理日趋规范,服务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与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及时。然而换言之,我们应该深入了解返还型重疾险的发展规律,为整个行业带去新的生机,让市场焕发生机。
第十一五年期间,五的风险资金累计总数1629亿元,年均增长17%。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进一步加强。随着社会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已经调整了六倍。人均月平均养老金由765元增加到1520元。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已共享。
作为第十二个五年计划,今年开始,本市社会保障工作将集中在四个措施,一是充分发挥投保人的四项措施,1、巩固扩张机制,优化保险结构。加强与工商、民政和机构编制等部门单位注册登记信息和人力行政部门就业登记信息对接,准确掌握参保资源,提高参保资源数据库的准确性,增强扩面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以市人力社保工作会确定的五个重点领域、两类重点人群为突破,将灵活就业人员和农籍个体工商户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力争全年扩面新增45万人,使参保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3、对拒不参保的重点单位,依据《社会保险法》实施劳动监察和司法处置,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4、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医疗和养老两险经办,全力做好学生儿童参保,组织被征地农民参保,统一做好特殊困难人群参保,指导街镇集中做好城镇家庭、行政村参保。
二、八项措施服务更便民
1、不断提升征管服务水平。年内实现上申报单位36万户。积极推进个人委托扣款结算,方便个人参保缴费。扎实做好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把两险转移接续纳入常态化管理。
2、完善养老保险支付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养老待遇上申报,建立退休审批信息按日反馈机制,方便参保单位,提高工作效率。
3、进一步完善协议管理。建立年终评级自动升降和末尾淘汰退出机制,促进医院加强自我管理。完善复合结算方式,继续扩大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病种付费结算的范围,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增强基金可控性。
4、优化业务流程。实现在医院端办理变更门特病治疗医院、转院等登记手续,推行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联结算和急诊、急诊留观联结算,方便参保人员。
5、推进工伤门诊联结算,减轻工伤职工负担。完善工伤康复体系,保证更多的伤残人员及时康复,提高生存质量。实现参保人员从妊娠登记到分娩均在医院完成的一站式服务,方便参保人员。
6、进一步强化监控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医师诊疗和参保人员就医行为的监控,防范欺诈骗保,保障基金安全。
7、贯彻《社会保险法》,深入推进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精确管理水平。把各项业务的经办统一到《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上来。增强干部员工依法经办意识,提高依法经办能力。
8、深化服务承诺,进一步推进经办公开。继续坚持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的承诺和六坚持、六不准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五项措施确保基金更安全
1、建立扩面征缴稽核联动机制,针对上筛查、群众举报的未依法参保缴费、瞒报、少报缴费人数、基数的用工单位,联合市区两级劳动监察部门开展稽核,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整改,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2、继续开展医疗保险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在联结算管理方面,参保人员在就医、购药过程中违反规定的行为,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严格执行医保规定。
3、对严格遵守政策制度、依法诚信参保缴费、对症合理规范施治、诚信就医购药等主动维护基金运行秩序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存在违规冒领、欺诈骗保等侵占基金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并依法追回基金,按国家规定处理。
4、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户政、卫生防病急救、代发机构的待遇协查机制,预防和打击骗保行为。对于骗保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及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5、建立和完善针对各种业务环节的风险防范机制,发现系统规范、管理流程、信息系统设计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监督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