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提拔任用的李浩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李 浩,男,汉族,1978年10月生,江苏丰县人,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现任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拟任天津港保税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25日起至2017年12月29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12380;联系地址:河西区友谊路30号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300046);举报网站:tj12380.gov;短信举报: 15002212380 (仅限接收短信举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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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22日